男女主角分别是霍清持叶清月的现代都市小说《七零:分家后,她成了国家的手中至宝全章节阅读》,由网络作家“忘尘酒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很多网友对小说《七零:分家后,她成了国家的手中至宝》非常感兴趣,作者“忘尘酒”侧重讲述了主人公霍清持叶清月身边发生的故事,概述为:她道:“你还记得以前住在村尾的钟婆婆吗?”“当然记得,钟婆婆太可怜了……哎。”叶枫想到那个因为特殊原因被孤立,最后受不了上吊的老婆婆,叹了声气。钟婆婆祖上世代都是在宫里做事的。村里长辈吓唬小孩时,就说钟婆婆最喜欢把不听话的小孩,抓到她村尾那间密不透风的小黑屋里吃掉!所以村里小孩都很讨厌钟婆婆,会拿石头、鸡屎砸......
《七零:分家后,她成了国家的手中至宝全章节阅读》精彩片段
在桃树的斜前方,有风拂过郁郁葱葱的树叶,隐约可见深处藏着的那一抹红。
叶清月从小视力就比一般人好,所以才能发现。
如果是其他人,即便看到,也只会当野花之类的忽略。
叶清月抱着树干,盯着那若隐若现的一抹红,感觉心跳在加快。
紧接着,她扔掉手中长棍,迅速下了桃子树,爬上了那棵树叶间藏着一抹红的大树。
经过一番折腾,叶清月爬到了那抹红的近前。
那是一朵花,与莲花有几分相似,但花瓣鲜红娇艳,仿佛能滴出血来。
暗红的根茎深深扎进了树干中,被它寄生的树干,比起其它树干要更为粗壮些,但上面却有许多不自然的裂痕,显得摇摇欲坠。
两者组合起来,透着一股妖艳又颓败的诡异美感。
“果然没看错……是寄木生血花!”
叶清月难以抑制心中的激动。
寄木生血花,是一种极其罕见的珍稀药材,对先天不足,身体孱弱的病人,有极好的滋补效果,只在华国有少量发现。
因其生长条件苛刻,无法人工培育,到了八十年代初期,寄木生血花就绝迹了。
叶清月也只在教科书和病例里见过,关于寄木生血花的神奇药效。
没想到竟在这里遇见了!
“可惜还没成熟,不能摘。”
叶清月观察到,寄木生血花最里面的花瓣,并非外侧那般鲜红,而是淡红。
现在摘下来,药效会大打折扣,暴殄天物!
必须得所有花瓣呈现鲜红色,完全成熟了,才有记录里那种神奇的药效。
更重要的是——
“我的神医系统还处于休眠状态,等系统重启,或许能将寄木生血花带进空间里培养,甚至量产!”
叶清月嘀咕着,手里也没停,她从一旁薅下来几根软木枝,插进寄木生血花周围的裂缝中,利用树叶将其挡得严严实实。
这样一来,除非有人爬上树,不然在外面是绝无可能发现它的。
叶清月做完这些,又爬下树,捡来长木棍,夹了两块野兽粪便放在树下。
很好,这样连爬树的人都不可能有了。
叶清月拨弄了一下周围的叶子,把现场弄得自然些。
确认没有异状后,叶清月记下了这棵树的位置,才折返回桃树下,找到之前打落的桃子。
挑了几颗看起来好点的,在附近的溪流洗干净后,回到叶枫那边。
“先垫垫肚子吧。”
叶清月往叶枫手里塞了两颗青桃子,自己拿起一颗咬了口,酸涩的味道,干瘪的口感,让她不禁皱了皱脸。
不过,她还是三两口把整颗桃子啃光。
一旁的叶枫也慢慢吃光了那两颗桃子。
家里不富裕,吃不饱是常态。
比起难吃的食物,饿肚子更可怕。
下午的时间,叶清月也没闲着,她教叶枫按摩穴位止咳的方法。
“阿枫,把你的大拇指和食指并拢。”
叶清月指导着叶枫,“看到这块肌肉隆起最高的位置了吗?这个地方叫虎口穴。”
“你下次再咳嗽,就拿另一只手的大拇指按在这只手的虎口穴,朝你的小拇指方向按摩,你的体质差,不要太用力,要轻一些……”
“一般来说,按摩十分钟,你的咳嗽就能缓解了。”
叶清月边说,边拿叶枫的手,示范给他看。
其实,按摩穴位止咳,也是有讲究的。
按摩虎口穴,是治疗久咳不愈者。
并非一咳嗽,去按摩虎口穴就能好。
不同情况引发的咳嗽,要按摩不同的位置。
瞎按一通可没用,只会浪费力气。
“我知道了。”
叶枫乖巧点头,又好奇地问道:“姐,你啥时候会这些了?”
叶清月早料到叶枫会问起这个。
不仅是叶枫,她以后若继续展露医术,只会有更多人问她。
对此,叶清月也早想好了借口。
她道:“你还记得以前住在村尾的钟婆婆吗?”
“当然记得,钟婆婆太可怜了……哎。”
叶枫想到那个因为特殊原因被孤立,最后受不了上吊的老婆婆,叹了声气。
钟婆婆祖上世代都是在宫里做事的。
村里长辈吓唬小孩时,就说钟婆婆最喜欢把不听话的小孩,抓到她村尾那间密不透风的小黑屋里吃掉!
所以村里小孩都很讨厌钟婆婆,会拿石头、鸡屎砸钟婆婆。
顽劣的男孩,甚至会在钟婆婆家门口拉屎撒尿!
按他们的话来说,他们是在帮钟婆婆,是为了钟婆婆好。
可在叶枫心里,钟婆婆是个好人,才不是什么吃小孩的老妖婆。
八年前,他贪玩,不顾病体偷跑出家里,摸进了村尾后的山林中。
叶清月找到他时,他累得气喘吁吁,坐在地上一动也不能动,只好背着他下山。
可那时叶清月也才九岁,营养不良的小豆丁一根,没走远就崴了脚。
俩孩子一屁股蹲摔坐在地上,面面相觑,没几秒就嚎啕大哭。
是钟婆婆发现了他们,避着人把他们送回家。
叶枫一直记着这份恩情,可惜没等他还,钟婆婆在两年前就上吊了。
“村里人只知道,钟婆婆祖上是在宫里做事的,但他们不清楚,钟婆婆家世代是太医,她女儿还去国外深造过。”
叶清月说道:“八年前,钟婆婆救了我们后,我总会偷摸去找她,给她送吃的,也是那时,她教会了我医术。”
她这话倒没撒谎,只是有夸大成分。
钟婆婆当年确实教过她医术,是她在医学上的启蒙老师。
如果没有钟婆婆,她后来也不会报考医科大学。
只不过,两人相处才六年,到了后期,钟婆婆的精神崩溃,连正常的对话都做不到,更别提教学了。
所以,叶清月只在钟婆婆那儿学到一些皮毛。
可别人又不知道,总不能为了求证,去拿刀抹脖子,到泉下问钟婆婆吧?
叶清月打算利用这点,给自己会医术的事做幌子。
“原来是这样。”
叶枫对姐姐说的话深信不疑。
他也没问叶清月以前为啥不说。
毕竟过去几年是特殊时期。
谁如果说自己会中医,很容易惹祸上身。
姐弟俩聊着,天色渐渐暗了。
叶清月换回自己的衣服。
那件的确良短袖衬衫不好带回去,她就藏在了隐蔽处,打算找机会再拿走。
做好这些,叶清月带着叶枫回家。
刚进他们屋,叶清月正要把门带上,一股巨力从外顶了进来。
只见一个虎背熊腰的男人冲进屋,粗着脖子大吼:“叶清月!你还敢回来?!”
叶正华一听叶老头的话,顿时大惊失色,酒全醒了:“爹,谁敢抢你钱?”
他憨厚的脸上,多了几分狠辣。
叶老头咬牙切齿:“叶清月。”
叶正华还以为自己听错了:“谁?”
“叶清月。”
叶老头恨声道:“那死丫头不知道是不是被人指点过,突然就变精了,一回来就说要分家,大队长和妇女主任也是对糊涂的,居然站在她那边,帮着她分我的东西,抢我的棺材本……”
他越说越气,想到那三百块钱,眼角都湿润了。
叶正华错愕,他居然没听错,真是叶清月!
那个和她爹一样,性格内向,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的丫头?
陈玉兰见丈夫一脸茫然,便拉着他坐下,简单给他讲了前因后果。
叶正华听完,勃然大怒:“她真是胆子肥了!居然敢拿那三百块?”
尽管那是叶勇英勇牺牲换来的抚恤金,可在叶家人眼里,那三百块是他们的,跟叶清月一家没半毛钱关系!
当初要不是叶老头和李婆婆结婚,把叶勇那拖油瓶养大,能有今天?
所以这钱,该给他们!
“现在说啥都没用了。”
叶老头抹了把辛酸泪,“大队长和妇女主任都帮着她呢。”
眼下这情况,他们是没法把钱抢回来了。
要不然,又得被大队长扣“贪污国家财产”的帽子。
叶清月去拿钱时,大队长还板着脸说,如果他去抢那三百块钱,得坐几十年牢,甚至吃花生米!
“那狐狸精也不是个安分的,三百块到她手里,估计不消一年就能花光……”
叶老头越想越心痛。
“爹,咱们明面上是没法做啥,可不代表暗地里不能啊。”
叶正华眼珠一转,有了主意。
“你的意思是?”叶老头眼前一亮。
他一直很疼叶正华,可不仅仅因为这是自己亲儿子。
最重要的是,叶正华从小就孝顺,脑子灵光会来事,给家里带来不少好处。
“大嫂今天在厂里加班,干了很多活,那狐狸精折腾一天,估计也累了,小病秧子更别提,白天都没精神,熬不了夜。”
叶正华分析着情况,总结道:“她们现在肯定睡得跟死猪一样,我们可以趁这个机会……把钱偷回来!”
“可她家丢了钱,肯定会找上咱家吧?”
李婆婆胆子小,听了这话很害怕,偷鸡摸狗可是要坐牢的!
叶正华瞥了自家老娘一眼,掩饰心中不屑,说道:“娘,你也不想想,村里人都知道她们刚分家,手里捏着钱,大队长能保证是咱家偷的?”
只要办事小心,不留证据,派出所那边也不能抓人吧?
李婆婆还是害怕。
叶老头却来了精神:“这主意好!现在已经是深夜,村里其他人家估计也睡了。”
叶正华与叶老头相视一笑:“是最好的时机。”
……
叶清月睡着了。
又醒了。
无它,蚊子作祟。
这从侏罗纪就存在,对生态圈毫无作用的害虫,简直是祸害遗亿年!
而且现在是1978年,华国内仍有部分地区疟疾肆虐。
而蚊子,就是传播疟疾的媒介。
七十年代初期,叶清月还是个不到十岁的孩子,那年是疟疾爆发的高峰期,全国有两千四百万人发病。
直到1971年,女科学家屠女士从青蒿素中发现抗疟有效提取物,国内乃至全世界疟疾肆虐的情况,才慢慢好转。
为了控制疟疾传播,国内还建立了区域疟疾联防联控机制。
那时,全国上下,没有人不在喝抗疟的药物。
想到被喝药支配的恐惧,叶清月忍着困意爬起来,去外头找了些艾草,拿火柴点燃,在屋子里熏了熏,又将剩下铺在床边。
耳边没了蚊子嗡嗡的吵闹,叶清月这才放心躺回床上。
眼皮正打架,下一秒就要睡着时,叶清月忽然听见门口传来异响。
“啪嗒、啪嗒……”
很细微的声音,像是有人想从外把门撬开。
叶清月一下子就清醒了。
“姐,外头有人。”
旁边,叶枫小声说道。
他睡眠很浅,在叶清月拿艾草熏屋子的时候,就醒了。
“我也听到了。”
叶清月眯起眼,会是谁呢?
她们刚分家,村里人知道她们手里有钱,平日里那些小混混,老赖子,估计都起了心思。
不过最有可能的,还是叶老头一家。
叶清月心里有了想法,低声问道:“阿枫,家里的针线在哪个包里?”
“我去拿。”
叶枫蹑手蹑脚地翻开包裹,很快将一根针递给叶清月,“姐,这有啥用?我帮你把菜刀也拿来吧?”
叶清月借着月光,看了眼弟弟斯斯文文的小白脸,心里忍不住嘀咕,小老弟,你这思想很危险啊。
“菜刀没这个好使。”
叶清月摁住了蠢蠢欲动的老弟,“你在屋里等着,免得误伤。”
说完,叶清月捏着针,往大门摸去。
钟婆婆家的门外可以用锁锁住,里面却只有门栓。
这样的结构,对于一些偷鸡摸狗的老手来说,很容易解决。
只要拿块薄铁片,从门缝里把门栓挑起来,门就开了。
叶清月住进来时,就发现了这一问题,所以拿布条把门栓绑住了,还往布条上浇了水,拿刀片都难划开。
以至于门外那个想撬门的人,挑了半天的门栓,都没挑起来。
叶清月眯眼看着从门缝里伸进来的铁片,悄无声息地解开了布条。
“啪嗒。”
门外的人终于挑起了门栓。
叶清月听到外头的人松了口气。
声音很熟悉。
“叶正华。”
叶清月在心里念出了这个名字,手里捏紧了针。
原来是他。
那自己下狠手,也没心理负担了。
“吱呀……”
年久失修的门,发出细微的摩擦声。
门外的人也很谨慎,很慢很慢才推开了门。
“妈的,累死老子了。”
叶正华终于将门推出一个可以让他进去的口子,抱怨一句后,将脚跨入门内。
可他大腿才伸进去,突然感觉刺痛了一下。
难道是挂到木刺了?
叶正华想着,起先没在意。
可等他的脚刚落地,突然感觉腿麻了。
接着,一股撕扯的刺痛,从他的脚底心一直蔓延到了大腿根。
“啊!”
叶正华没忍住,惨叫一声。
“是谁?!”
屋里,传来叶向红的喝声。
叶正华大惊,连忙收起腿,一瘸一拐朝家的方向跑去。
妈的,啥情况啊?咋回事啊?!
他的腿……
好痛啊!
里面的筋,像是要被撕裂了!
————
小科普:
有关女主角妈妈叶向红的“神经病”称呼。
其实严格来说,叶向红的病,并不属于“神经病”,而是“精神病”。
所谓神经病,是指的神经出了问题,而精神病,则是心理出现问题。
撇开各种细节和讲究,粗暴一点来看待两者的差别:
神经病是肉体问题。
精神病是心理问题。
大众骂人“神经病”的时候,其实是错误用法,骂“精神病”更为准确,但我猜是前者更顺口,所以大部分人习惯用前者。
考虑过后,我写村民与配角骂叶向红时,选用了“神经病”这个称呼,而不是更为严谨的“精神病”。
因为在生活中,大部分其实都是用“神经病”来骂人脑子有问题,是疯子的,用精神病的比较少。
其实也有考虑要不要用“疯子”,替换掉简介里的“神经病”。
但“疯子”这个词,程度又太严重。
容易让还没看书的读者误解叶向红疯疯癫癫,从而在看到正文,发现叶向红表现比较正常的时候,觉得文不对题,作者在诈骗。
最后综合考虑,还是觉得“神经病”更为恰当,比较生活化。
不过这篇文的女主,毕竟是医生,我想在这些方面更严谨一些,所以考虑再三,还是写个小科普比较好。
希望大家能理解_(:з)∠)_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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