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米阅读网 > 现代都市 > 晕!前任和我穿古代,成了我丈夫!全局
现代都市连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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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角:云歌白鹤明 更新:2025-04-01 19:12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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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云歌白鹤明的现代都市小说《晕!前任和我穿古代,成了我丈夫!全局》,由网络作家“水立青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很多朋友很喜欢《晕!前任和我穿古代,成了我丈夫!》这部古代言情风格作品,它其实是“水立青”所创作的,内容真实不注水,情感真挚不虚伪,增加了很多精彩的成分,《晕!前任和我穿古代,成了我丈夫!》内容概括:我一个医学博士,居然穿成了一个反派农家恶婆婆!原主把恶毒、偏心、吝啬、重男厌女等要素全部集于一身!开局一座破茅屋,大儿子妈宝,二儿子怀恨在心,三儿子是有才无德的白眼狼,四儿子更是赌棍一个。小孙女饿的只剩骨头,哭着求我给她亲娘看病。隔壁邻居家,还有个手握气运系统的原女主虎视眈眈,就等着把他们一家包圆团灭了涨经验。笑死,你有你的金手指,我也有我的寒窗苦读二十年,学中医的女人绝不认输!于是我山里挖药,悬针看病,调教儿子儿媳,培养孙子孙女,日子...
细腻的白面一石石垒起来,在库房里很占地方,份量感十足,库房的屋顶是防水做的最好的,粮食放在缸里或者离地一尺的竹架子上,天气好还要时不时拿出来晒晒,防止受潮生虫。
看着充盈的库房,家里所有人都喜上眉梢,忙碌了半年,从种子到粮食,只有农人明白丰收的欣喜。
“去小园子里割几把韭菜,把存着的鸡蛋全拿出来,咱们晚上包饺子吃!”
南方平时不怎么吃饺子,但云歌馋这一口很久了,话音落下,所有人的馋虫都被勾起来了。
蒋桂花揉了面,吴珍娘怕蒋桂花厨艺不行,自己调了馅,院子里的麦秆全收起来了,云歌让人把大桌子搬到院里,铺上竹帘,一家人围在一起包饺子。
这会儿太阳已经落山,天还没黑,晚风将炎热的暑气吹散,坐在院里吹着风说说笑笑,十分惬意。
云歌擅长包饺子,会包好几种花样,给几个小孙子教,惹得他们不停地哇,成就感十足。吴珍娘嘴甜,一直恭维婆婆,蒋桂花没那么会说话,但纯宜学包饺子最快最好,云歌夸了她好几次。
小纯宁睡在竹编的小摇篮里,小嘴无意识地咂动,蒋桂花看了眼腿边的孩子,笑着笑着,眼泪渐渐在眼眶里打转。
这样的日子真好啊。
不多时候,百来个饺子就包好了,圆鼓鼓的饺子在大铁锅里翻滚,沸腾的水冒出越来越大的泡泡。
不需要多么复杂的调料,一点醋加一点蒜调成蘸水,云歌趁热吃了一个,韭菜和鸡蛋的鲜味在唇齿间爆开,差点烫到舌头也没舍得松开。
霄茂吃了一个饺子,说出所有人的心声,“要是每天都能吃白面饺子多好啊!”
纯宜悄悄点头,霄英觉得自己是哥哥,不能这样,可也没有反驳。
云歌笑着摸了摸他圆滚滚的脑袋,“每天吃饺子就满足了,就这点出息?”
霄茂上杆子许愿,“还想吃猪肉、吃鸡肉、吃鱼肉,想吃好多好多的肉!”
吴珍娘瞪了眼小儿子,“我看你长得像肉!”
桌上的人都笑了起来,麦子收了,总算是完成了农人的一件大事,不过后面的活也不少,距离白鹤明考院试的日子也越来越近了。
麦子收获了,却不是农人能闲下来的时候,他们还要趁天气热种一季水稻。
冬种小麦夏种稻,一年到头几乎没有空闲,也只是勉强维持温饱而已。
任凉家的地种不了水稻,种的是黄豆,一个月里豆苗长到半尺高了,绿油油一片十分喜人。
最近小雨连绵,不愁浇水,但杂草冒出来不少,任凉知道自己和妹妹就指着这一亩地过活,每天都扛着锄头到地里细心除草。
他戴着妹妹任茵做的草帽,扎起裤腿和袖子弯腰劳作,虽然穿得破烂,但那张貌若好女的脸依旧显眼,配上冰冷沉默的气质,惹得村里不少小姑娘悄悄打量。
白锦思走到田头,拿着竹筒做的杯子,“任凉哥哥,你忙了大半日了,喝口水吧。”
任凉接过水喝了一口,漆黑的眼睛没有看白锦思,一句话都没说。
白锦思暗自咬牙,越是这样越被激起好胜心。
前阵子第一次见到任茵的哥哥,白锦思就被他的脸吸引了,她从没见过长相如此俊美的同龄男子,总是忍不住和他多搭搭话,任凉越是不理她,她越放不下。
更重要的是,在白锦思眼中,任凉的气运是罕见的紫色,颜色甚至比妙儿还要深几分。
她是拥有气运系统的天命之人,日后必定要嫁给非富即贵的大人物。虽然任凉现在只是个被家族抛弃考不了科举的落魄少年,但他的气运这么强,谁知日后有什么际遇呢?
花些心思趁早把人拿下,未来就能多一个备选,骑驴找马,要是遇到更好的,再换目标也不迟。"
两刻钟后,白家村到了,白家村的规模比大青石村大,有六十几户人家,五百多口人,一半以上都姓白。
谦义把车赶到自己家,这儿是白家村的标志性建筑,一院气派的砖瓦房,足足十几间房子,院墙都是拿砖砌的,隔着老远就能看见。
族长家人口不少,几个儿子还没分家,一群孙子孙女在平整的院子里玩,见云歌和白鹤明进来,全部乖乖站好打招呼。
族长在正房接待他们,家里的长媳上了茶水,还上了一盘点心,是豆沙馅儿的菱粉糕,小巧的盘子里摆了五个羊蹄大小的点心,说是从镇上的点心铺子买的。
云歌拿起一个尝了尝,不是很甜,怪好吃的。
“鹤明,县里的事我听谦义说了,这事儿不是你的错,是任氏一族欺人太甚,让你受委屈了。”
族长叹了口气,看了眼身后默不作声的少年,“都是造孽啊!”
云歌顺着族长的目光,看向那个站在阴影中的少年。
对方十三四岁的模样,五官十分清秀,目光阴鸷,气质冰冷,好像一道鬼魅的影子。
云歌有些激动,如果她没记错的话,这位应该就是原书中白锦思的头号忠犬,未来会成为太子麾下暗卫首领的大佬任凉了。
未来的大佬多智近妖,杀人如麻,但现在的他只是一个寄人篱下的可怜少年罢了。
任凉姓任,就是和白氏一族不对付的那个任氏,前两日当众奚落白鹤明的任廪生,论血缘是他的亲叔叔。
白氏和任氏都是繁昌县有些体量的大族,两家祖上都出过举人,此前关系一直说得过去,任凉的母亲是白氏女,按照族亲关系,他得叫白鹤明和云歌一声舅舅舅母。
本来两家结亲,结的是秦晋之好,不料任凉的父亲是个极其恶心的渣男,贪图美色纳了一位下九流出身的小妾,纵容小妾在家中作威作福,冒犯主母,任凉的母亲气不过责罚了几句,小妾居然一不做二不休直接下毒,想把主母和她的两个孩子全部毒死。
任凉那日胃口不好逃过一劫,目睹了母亲毒发的过程,而他的父亲竟在这个时候还要包庇小妾,想把事情压下来。
任凉逃出家里,跑去县衙告状,县衙却说不能以子告父,他只能转向母亲的娘家求助。母亲父母早逝,没有兄弟,好在她出身白氏一族,有家族能寻。
白氏一族的族长听了任凉的哭诉,没有推辞,带着人找上任凉的父亲,任凉父亲却死不承认,小妾作案的证据也全部被他销毁了。
任氏一族不是不知道这事儿谁理亏,但谁叫任凉的父亲是任廪生的亲哥,而任廪生是任氏几代以来最有希望考中举人、重振门楣的人。
如果亲哥被坐实了宠妾灭妻、包庇命案的罪名,任廪生的前途也会受到影响。
所以任氏一族铁了心要将此事包庇到底。
近些年,任氏一族出的有本事的人比白氏一族多,隐隐压在白氏之上,很多白氏族人不愿意为一个出嫁孤女彻底和任氏撕破脸,但完全不管又太丢面子,这事就这么僵持下来了。
任凉回不去任家,只能带着吃了一口毒身子虚弱的妹妹任茵寄住在白氏一族的族长家。
从家境不错的小少爷变成寄人篱下、人人嫌弃的丧门星,任凉短短十几日经历了寻常人一辈子也遇不到的世态炎凉,骨子里的狠劲被激发出来,为日后成为大佬打下基础。
云歌脑子里过完任凉的悲惨过去,觉得他可怜,目光带上几分同情。
任凉这些日子见惯了这样的目光,虽然这位七舅母的同情比较干净,没有夹杂着嫌弃和高高在上的施舍,任凉也没有太多触动。
族长清了下嗓子,说起正事,“鹤明可是打算今年再参加一次院试?”
白氏一族祖上出过举人,家族因此发达,对科举很是重视,族中子弟去参加科举考试,都能找族长领取一笔盘缠,钱从家族的祭田收入和族中富户的捐献里出。
原来的白鹤明自尊心极强,爱面子,好几次没考上秀才后,考试前便不再来领钱了,甚至渐渐和家族远了来往。
族长从怀里拿出一个荷包,交给白鹤明,“任氏颠倒黑白,刻意找茬,我白氏也不是由人欺负的,担保的事你不用担心,我会用族里的关系为你联络其他廪生作保,这三两银子是给你的盘缠,你只管放心去考。”"
云歌用灯火给银针消毒,在床边坐下,灯光昏暗,便宜丈夫的脸埋在被褥里,胡子头发披下来,什么都看不出来。
想到下半辈子要和这个糟老头子过了,说心里不失落,那是假的。好在便宜丈夫性格古板迂腐,因为这两年儿子陆续成亲,孙子都有好几个了,怕有老来子已经停了房事,否则云歌真的接受不了。
缺了口的黑陶灯盏里,灯芯噼啪一跳,火光亮了一瞬,将孤寂的影子投在窗纸上,漆黑夜色弥漫,云歌垂着眼睛,回忆自己人生唯一一段感情经历。
那是一个典型的富家女爱上穷小子的故事,放在某音某书上,能被劝上万条恋爱脑不可取。
云歌家境优渥,上海市中心住着大别墅的水平,父母忙于事业,四十来岁才终于生了一个孩子,千娇百宠,没受过一点委屈,结果大学遇上个男的,一头栽了进去。
平心而论,云歌认为前男友还是有很多可取之处的,虽然是个农村出身的孤儿,老家还有不少烂亲戚,但智商极高,相貌英俊,能力也强,妥妥潜力股。
最重要的是对她特别特别好,好到云歌有时甚至觉得,自己比他的命还重要。
尽管身边好友都劝她,说两人家庭条件差距太大,不是良缘,父母也隐隐露出反对的意思,但云歌从没想过要分手。
谁知临近毕业时候,她成了那个被提分手的人。
云歌想过男友是不是有隐情,但她太傲了,对方把话说的那么绝,她一句也问不出来,用了平生最大的骨气,才没当面哭出来,回去后赌气拉黑了所有联系方式,发誓这辈子都不要和这个狗男人再有交集。
出事那天,云歌从朋友口中得知,前男友考中了被戏称为“钦点翰林”的中央选调生,那可是官场最平步青云的路,多少大佬抢着招女婿,而云歌家虽然有钱,但只是“商”,在“政”上提供不了太多支持。
好嘛,难怪要和她分手,原来是“上岸第一剑,先斩意中人”,她成了人家大好前途的拖累,被干脆地斩了。
云歌怀着怨气红着眼睛走进地铁站,头一抬,冤家路窄,前男友居然就在正前方的车厢里。
她犹豫了一下,没进去,看着末班地铁从自己面前呼啸而过。
车厢门关闭的时候,前男友也看见了她,那人似乎张开了嘴要说什么,但地铁声音太大了,云歌什么都没听到。
再之后她出站打车,遇上酒驾的无良司机,就这么冤枉地穿越了。
早知道是最后一面,就听听他想说的话好了……云歌叹了口气,把那点微妙的情绪压下去。
她屏息凝神,指腹拈针,飞针入穴,左右扎在内关、合谷、足三里三处,又取一根银针,指切进针,缓缓扎入人中。
床上的人猛地睁开了眼。
云歌一惊,手却稳稳没动,那人只是看了她一眼,便再次昏睡过去。
云歌等了一会儿,见他一直再没动静,松了口气,搭脉确认脉象好转了许多,把银针妥善收起来。
刚才那人看她时,眼神好奇怪,根本不像在看结发多年的老妻,反而像是激动、悲伤、难以置信……
云歌晃了晃脑袋,她太累了,就一瞬间的功夫,灯又暗,哪有这么多情绪给她看,八成是看花眼了。
正房的床宽有一米五左右,云歌把便宜丈夫挪到床板最里侧,熄了灯火,自己在最外侧和衣睡下。
明天便宜丈夫就会醒了,无论要面对什么,都得先睡觉养足精神。
不远处躺了个大活人,云歌这一觉睡得极不安稳,无数有头没尾的短梦里,那挨千刀的前男友一直阴魂不散,搅得她的情绪起起落落。
梦里的云歌咬牙切齿,如果给她个机会再见那人一面,她少说也得好好扎他几针泄泄愤!
第二天清晨,曦光透过窗纸照在眼皮上,云歌悠悠转醒,她的意识花了一点时间回归,突然感觉到不对,猛地睁开眼睛。
室内一片寂静,原主的丈夫不知何时坐了起来,正低头看着她!"
“谦海,娘给你讲一个故事。之前有户人家,当娘的特别宠儿子,一点原则都没有,儿子干什么都说好,由着他赌东西。”
“那个儿子的赌瘾越来越大,先是赌输了家里的鸡,然后是粮食、田地、房子,赌到家里什么都没有了,他还是戒不了赌瘾,于是他又赌掉了女儿,赌掉了媳妇,最后,赌掉了自己的亲娘。”
“谦海,你也想学这个儿子吗?”
谦海害怕了,娘说的太真实了,他一下子就想到了自家的鸡、田地和房子,想到了亲娘,还有妙儿。
“娘,我只是觉得好玩,谦业给我说了这个玩法,我好奇所以和他玩了一下,我不会乱赌东西的!”
云歌心里把谦业记了一笔,沉声说道,“你在学堂读书,应该听过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,这种事情绝不能开口子,一旦开始就停不下来了。”
谦湖比谦海大三岁,没那么容易被吓到,起先没有多少触动,听见“千里之堤溃于蚁穴”才惊了。
娘怎么会这么文雅的话?他一直觉得娘就是个无知村妇来着!
云歌看向谦湖,淡淡的目光好似一下子就把他看穿了,“我嫁给你们爹二十来年,光是听都把书听会了,别以为读了几年书就厉害了,要是不懂道理,还不如我呢。”
谦湖赶紧低下头,这次是真害怕了,他正在自视甚高的年纪,之前是真的瞧不上家里人,被云歌露了一手,才把话听进了脑子里。
“谦海不认真读书,不学好赌东西,罚抄十页书;谦湖没管教好弟弟,也罚抄十页。”云歌站起来,“认真抄,别以为我看不出来糊弄的地方,全部抄完才许出来,就这样吧。”
谦湖愣住了,他已经打好了腹稿,娘却没有像教育谦海那样一句一句问他,就好像,他不重要一样。
他盯着云歌看,云歌径直走出东屋,真的没和他多说一句话。
谦湖心里彻底不是滋味了。
吴珍娘的娘家在县城,见过的菜样多,做饭手艺比乡下媳妇好不少。
大骨头让谦山从中间劈开,剁成小节,在柴火锅里咕嘟了足足一个时辰,连里面的髓都熬软熬透了。
绿萝卜切成细细的片,在汤里吸足了味道,外面的皮碧翠,里面的肉半透明,撒上一把小葱花,格外诱人。
吴珍娘还炒了一盘野青蒿,霄英今天出门挖来的,这个季节正是鲜嫩的时候,摘掉叶子只留下杆,和蒜一起炒,脆脆的可好吃了。
各自盛好汤后,云歌给每个人的碗里都分了一节骨头,没什么肉,但能咂个味道。
刚烙出来的黑面饼子是松软的,巴掌大一个饼子,掰碎泡进汤里,热腾腾的,一不留神就连汤带饼全部下肚了。
桌上的人全在埋头吃饭,一口接一口,没人舍得抬个头,说句话。不抓紧吃,娘后悔这么分骨头了怎么办!
云歌今天忙了一天,吃了这口热饭,心里也放松踏实了。她开始渐渐适应农村的生活,劳作一天后,没有什么比一大家子围在一起吃好的填饱肚子更舒心。
一顿无言的饭吃完,其他人又去各干各的,村里到处都是活,根本干不完,云歌当婆婆有特权,早早歪在正房床上休息。
谦湖和谦海终于抄完了书,拿过来给云歌看。
“娘,我和四弟抄完了,我盯着他抄的,一个字都没漏。”谦湖把纸给云歌的时候,提了一下自己的功劳。
他站在床前,悄悄观察娘,以前他从没关注过娘,今天娘给他的惊讶太大了,他想知道娘识不识字。
——如果娘只靠每天看爹读书就认识字了,那娘简直是个天才,以前都深藏不露,他这么聪明,说不定是随了娘!
云歌是学中医的,当然认识繁体字,一手毛笔字虽然称不上书法,但也清秀整齐。
她把两人的作业翻了一遍,谦湖和谦海刚被云歌用不同的方式敲打完,没敢糊弄,老老实实把十页书抄完了。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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